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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雅·鹿鸣原文,小雅·鹿鸣翻译,小雅·鹿鸣课件

小雅·鹿鸣 先秦,朱熹 译文及注释 佚名 译文一群鹿儿呦呦叫,在那原野吃艾蒿。我有一批好宾客,弹琴吹笙奏乐调。一吹笙管振簧片,捧筐献礼礼周到。人们待我真友善,指示大道乐遵照。 一群鹿儿呦呦叫,在那原野吃蒿草。我有一批好宾客,品德高尚又显耀。示人榜样不轻浮,君子贤人纷纷来仿效。我有美酒香而醇,宴请嘉宾嬉娱任逍遥。 一群鹿儿呦呦叫,在那原野吃芩草。我有一批好宾客,弹瑟弹琴奏乐调。弹瑟弹琴奏乐调,快活尽兴同欢笑。我有美酒香而醇,宴请嘉宾心中乐陶陶。 注释⑴呦(yōu)呦:鹿的叫声。朱熹《诗集传》:“呦呦,声之和也。”⑵苹:藾蒿。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藾蒿,叶青色,茎似箸而轻脆,始生香,可生食。”⑶簧:笙上的簧片。笙是用几根有簧片的竹管、一根吹气管装在斗子上做成的。⑷承筐:指奉上礼品。毛传:“筐,篚属,所以行币帛也。”将:送,献。⑸周行(háng):大道,引申为大道理。⑹蒿:又叫青蒿、香蒿,菊科植物。⑺德音:美好的品德声誉。孔:很。⑻视:同“示”。恌:同“佻”。⑼则:法则,楷模,此作动词。⑽旨:甘美。⑾式:语助词。燕:同“宴”。敖:同“遨”,嬉游。⑿芩(qín):草名,蒿类植物。⒀湛(dān):深厚。《毛传》:“湛,乐之久。”▲ 赏析 佚名   《小雅·鹿鸣》是《诗经》的“四始”诗之一,是古人在宴会上所唱的歌。据朱熹《诗集传》的说法,此诗原是君王宴请群臣时所唱,后来逐渐推广到民间,在乡人的宴会上也可唱。朱熹这一推测该是符合事实的,直到东汉末年曹操作《短歌行》,还引用了此诗首章前四句,表示了渴求贤才的愿望,说明千余年后此诗还有一定的影响。   诗共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在空旷的原野上,一群糜鹿悠闲地吃着野草,不时发出呦呦的鸣声,此起彼应,十分和谐悦耳。诗以此起兴,便营造了一个热烈而又和谐的氛围,如果是君臣之间的宴会,那种本已存在的拘谨和紧张的关系,马上就会宽松下来。故《诗集传》云:“盖君臣之分,以严为主;朝廷之礼,以敬为主。然一于严敬,则情或不通,而无以尽其忠告之益,故先王因其饮食聚会,而制为燕飨之礼,以通上下之情;而其乐歌,又以鹿鸣起兴。”也就是说君臣之间限于一定的礼数,等级森严,形成思想上的隔阂。通过宴会,可以沟通感情,使君王能够听到群臣的心里话。而以鹿鸣起兴,则一开始便奠定了和谐愉悦的基调,给与会嘉宾以强烈的感染。   此诗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它把读者从“呦呦鹿鸣”的意境带进“鼓瑟吹笙”的音乐伴奏声中。《诗集传》云:“瑟笙,燕礼所用之乐也。”按照当时的礼仪,整个宴会上必须奏乐。《礼记·乡饮酒义》云:“工入升歌三终,主人献之。笙入三终,主人献之。间歌三终,合乐三终,工告乐备,遂出。……知其能和乐而不流也。”据陈澔注,乐工升堂,“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每一篇而一终。三篇终,则主人酌以献工焉。”由此可知,整个宴会上是歌唱以上三首诗,而歌唱《鹿鸣》时又以笙乐相配,故诗云“鼓瑟吹笙”。乐谱虽早已失传,但从诗的语言看,此诗三章全是欢快的节奏,和悦的旋律,同曹操《短歌行》相比,曹诗开头有“人生苦短”之叹,后段有“忧从中来,不可断绝”之悲,唯有中间所引“鹿鸣”四句显得欢乐舒畅,可见《诗经》的作者对人生的领悟还没有曹操那么深刻。也许因为这是一首宴飨之乐,不容许杂以一点哀音吧。   诗之首章写热烈欢快的音乐声中有人“承筐是将”,献上竹筐所盛的礼物。献礼的人,在乡间宴会上是主人自己,说见上文所引《礼记》;在朝廷宴会上则为宰夫,《礼记·燕义》云:“设宾主饮酒之礼也,使宰夫为献。”足可为证。酒宴上献礼馈赠的古风,即使到了今天,在大宾馆的宴会上仍可见到。然后主人又向嘉宾致辞:“人之好我,示我周行。”也就是“承蒙诸位光临,示我以大道”一类的客气话。主人若是君王的话,那这两句的意思则是表示愿意听取群臣的忠告。诗之二章,则由主人(主要是君王)进一步表示祝辞,其大意则如《诗集传》所云:“言嘉宾之德音甚明,足以示民使不偷薄,而君子所当则效。”祝酒之际要说出这样的话的原因,分明是君主要求臣下做一个清正廉明的好官,以矫正偷薄的民风。如此看来,这样的宴会不徒为乐而已,它也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三章大部与首章重复,唯最后几句将欢乐气氛推向高潮。末句“燕乐嘉宾之心”,则是卒章见志,将诗之主题深化。也就是说这次宴会,“非止养其体、娱其外而已”,它不是一般的吃吃喝喝,满足口腹的需要,而是为了“安乐其心”,使得参与宴会的群臣心悦诚服,自觉地为君王的统治服务。 ###创作背景 佚名   针对历史上不同的看法,邓庆红从主题和成诗时间进行考证,认为《小雅·鹿鸣》的成诗时间当在西周中后期的宣王时代,故而应为强调“等级观念及宗族团结”的美诗。此诗是对君王“燕群臣嘉宾”之和乐盛况的描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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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跋 先秦,朱熹 译文及注释 佚名 译文老狼前行踩下巴,后退又踩长尾巴。公孙挺着大肚囊,脚穿红鞋稳步踏。老狼后退踩尾巴,前行又踩肥下巴。公孙挺着大肚囊,品德声望美无瑕。 注释⑴跋(bá):践,踩。⑵胡:老狼颈项下的垂肉。朱熹《诗集传》:“胡,颔下悬肉也。”⑶载(zài):则,且。疐(zhì):同“踬”,跌倒。一说脚踩。⑷公孙:国君的子孙。硕肤:大腹便便貌。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硕肤者,心广体胖之象。”⑸赤舄(xì):赤色鞋,贵族所穿。几几:鲜明。《毛传》:“几几,绚貌。”朱熹《诗集传》又以为是“安重貌”。⑹德音:好名声。朱熹《诗集传》:“德音,犹令闻也。”不瑕:无瑕疵,无过错。瑕:疵病,过失。或谓瑕借为“嘉”,不瑕即“不嘉” 鉴赏 佚名   关于这首诗的主旨,长期以来即有美刺两种观点相对立。旧说是“赞美”,现代研究者则多判为是对贵族“丑态”的“讽刺”。持美诗说者或径取前人成说,不予发挥;持刺诗说者大都以“狼固非喻圣人之物”为据;或言狼喻管蔡小人之流,曲意弥缝,二者均未对《豳风·狼跋》一诗之比兴特点作深入体察。主赞美者,着眼在“赤舄几几”“德音不瑕”,这只能是颂赞;但“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却分明带着揶揄的口吻,与“赞美”并不协调。主讽刺者,着眼在喻比公孙的“狼”,既凶残、又狼狈,若非讽刺,不会以此为喻。此诗以狼之进退形容公孙之态,亦非必含有憎恶、挖苦之意。闻一多指出,《豳风·狼跋》“对于公孙,是取着一种善意的调弄的态度”。还有一种观点,把“狼跋其胡”解释为天狼星停滞在尾宿,认为这是一首讽刺的山歌,讽刺公孙贵族不懂、不关心天象的变化而只关心自己的鞋子。   此诗二章,入笔均从老狼进退的可笑之态写起。但体味诗意,却须先得注意那位“公孙”的体态。诗中一再点示“公孙硕肤”。“肤”即“胪”,腹前肥者之谓;“硕胪”,则更胖大累赘了。一位肥硕的公孙,而穿着色彩鲜明的弯翘“赤舄”走路,那样子一定是非常可笑的。“舄”是一种皮质、丝饰、底中衬有木头的屦,形状与翘首的草鞋相仿。据闻一多考证,周人的衣、冠、裳(下衣)、履,在颜色搭配上有一定规矩。公孙既蹬“赤舄”,则其带以上的衣、冠必为玄青,带以下的韠、裳则为橙红,还有耳旁的“瑱”、腰间的“佩”,多为玉白。正如闻一多所描摹的,给公孙“想像上一套强烈的颜色……再加上些光怪陆离的副件(按:即瑱、佩之类)的装饰物,然后想像裹着这套‘行头’的一具丰腴的躯体,搬着过重的累赘的肚子,一步一步摇过来了”(《匡斋尺牍》)——这便是诗中那位贵族“公孙”的雅态,令人见了会忍俊不禁,而生发一种调侃、揶揄的喻比欲望。   然后再体味“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便会忽如搔着痒处,而为此喻之维妙维肖绝倒了。古人大抵常与校猎、御射中的猎物打交道,对于肥壮老狼的奔突之态早就熟稔。所以《易林·震之恒》即有对此形态的绝妙描摹:“老狼白獹(即“胪”),长尾大胡,前颠从踬,岐人悦喜”。此诗对公孙的体态,即取了这样一只腹白肥大、“前颠从踬”的老狼作喻比物。闻一多对此二句亦有精彩的阐发:“一只肥大的狼,走起路来,身子作跳板(seesaw)状,前后更迭的一起一伏,往前倾时,前脚差点踩着颈下垂着的胡,往后坐时,后脚又像要踏上拖地的尾巴——这样形容一个胖子走路时,笨重,艰难,身体摇动得厉害,而进展并未为之加速的一副模样,可谓得其神似了。”(《匡斋尺牍》)   本来,这样的调笑,对于公孙来说,也确有颇为不恭之嫌的。但此诗的分寸把握得也好,一边大笑着比划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为喻,一边即又收起笑容补上一句:“您那德性倒也没什么不好!”“德音不瑕”句的跳出,由此化解了老狼之喻的揶揄份量,使之向着“开玩笑”的一端倾斜,而不至于被误解为讥刺。所以其所造成的整首诗的氛围,便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创作背景 佚名   从《毛诗序》到清代学者,大多认定这首诗所说的“公孙”即“周公”。诗以“狼”之“进退有难”,喻周公摄政“虽遭毁谤,然所以处之不失其常”。朱熹《诗集传》认为此诗赞美周公摄政,虽遭四方流言、幼主致疑,却处变不惊,王业终成,而又功成还政,圣德无瑕。闻一多《匡斋尺牍》则以为,诗中的“公孙”究竟是豳公的几世孙,“我们是无法知道的”,故只要将他看作是“某位贵族”即可。闻一多还依据“德音”在《诗经》中的运用,多见于“表明男女关系”,而推测这是一位妻子,对体胖而性情“和易”“滑稽”的贵族丈夫开玩笑的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