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跋原文,狼跋翻译,狼跋课件

狼跋 先秦,朱熹 译文及注释 佚名 译文老狼前行踩下巴,后退又踩长尾巴。公孙挺着大肚囊,脚穿红鞋稳步踏。老狼后退踩尾巴,前行又踩肥下巴。公孙挺着大肚囊,品德声望美无瑕。 注释⑴跋(bá):践,踩。⑵胡:老狼颈项下的垂肉。朱熹《诗集传》:“胡,颔下悬肉也。”⑶载(zài):则,且。疐(zhì):同“踬”,跌倒。一说脚踩。⑷公孙:国君的子孙。硕肤:大腹便便貌。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硕肤者,心广体胖之象。”⑸赤舄(xì):赤色鞋,贵族所穿。几几:鲜明。《毛传》:“几几,绚貌。”朱熹《诗集传》又以为是“安重貌”。⑹德音:好名声。朱熹《诗集传》:“德音,犹令闻也。”不瑕:无瑕疵,无过错。瑕:疵病,过失。或谓瑕借为“嘉”,不瑕即“不嘉” 鉴赏 佚名   关于这首诗的主旨,长期以来即有美刺两种观点相对立。旧说是“赞美”,现代研究者则多判为是对贵族“丑态”的“讽刺”。持美诗说者或径取前人成说,不予发挥;持刺诗说者大都以“狼固非喻圣人之物”为据;或言狼喻管蔡小人之流,曲意弥缝,二者均未对《豳风·狼跋》一诗之比兴特点作深入体察。主赞美者,着眼在“赤舄几几”“德音不瑕”,这只能是颂赞;但“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却分明带着揶揄的口吻,与“赞美”并不协调。主讽刺者,着眼在喻比公孙的“狼”,既凶残、又狼狈,若非讽刺,不会以此为喻。此诗以狼之进退形容公孙之态,亦非必含有憎恶、挖苦之意。闻一多指出,《豳风·狼跋》“对于公孙,是取着一种善意的调弄的态度”。还有一种观点,把“狼跋其胡”解释为天狼星停滞在尾宿,认为这是一首讽刺的山歌,讽刺公孙贵族不懂、不关心天象的变化而只关心自己的鞋子。   此诗二章,入笔均从老狼进退的可笑之态写起。但体味诗意,却须先得注意那位“公孙”的体态。诗中一再点示“公孙硕肤”。“肤”即“胪”,腹前肥者之谓;“硕胪”,则更胖大累赘了。一位肥硕的公孙,而穿着色彩鲜明的弯翘“赤舄”走路,那样子一定是非常可笑的。“舄”是一种皮质、丝饰、底中衬有木头的屦,形状与翘首的草鞋相仿。据闻一多考证,周人的衣、冠、裳(下衣)、履,在颜色搭配上有一定规矩。公孙既蹬“赤舄”,则其带以上的衣、冠必为玄青,带以下的韠、裳则为橙红,还有耳旁的“瑱”、腰间的“佩”,多为玉白。正如闻一多所描摹的,给公孙“想像上一套强烈的颜色……再加上些光怪陆离的副件(按:即瑱、佩之类)的装饰物,然后想像裹着这套‘行头’的一具丰腴的躯体,搬着过重的累赘的肚子,一步一步摇过来了”(《匡斋尺牍》)——这便是诗中那位贵族“公孙”的雅态,令人见了会忍俊不禁,而生发一种调侃、揶揄的喻比欲望。   然后再体味“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便会忽如搔着痒处,而为此喻之维妙维肖绝倒了。古人大抵常与校猎、御射中的猎物打交道,对于肥壮老狼的奔突之态早就熟稔。所以《易林·震之恒》即有对此形态的绝妙描摹:“老狼白獹(即“胪”),长尾大胡,前颠从踬,岐人悦喜”。此诗对公孙的体态,即取了这样一只腹白肥大、“前颠从踬”的老狼作喻比物。闻一多对此二句亦有精彩的阐发:“一只肥大的狼,走起路来,身子作跳板(seesaw)状,前后更迭的一起一伏,往前倾时,前脚差点踩着颈下垂着的胡,往后坐时,后脚又像要踏上拖地的尾巴——这样形容一个胖子走路时,笨重,艰难,身体摇动得厉害,而进展并未为之加速的一副模样,可谓得其神似了。”(《匡斋尺牍》)   本来,这样的调笑,对于公孙来说,也确有颇为不恭之嫌的。但此诗的分寸把握得也好,一边大笑着比划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为喻,一边即又收起笑容补上一句:“您那德性倒也没什么不好!”“德音不瑕”句的跳出,由此化解了老狼之喻的揶揄份量,使之向着“开玩笑”的一端倾斜,而不至于被误解为讥刺。所以其所造成的整首诗的氛围,便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创作背景 佚名   从《毛诗序》到清代学者,大多认定这首诗所说的“公孙”即“周公”。诗以“狼”之“进退有难”,喻周公摄政“虽遭毁谤,然所以处之不失其常”。朱熹《诗集传》认为此诗赞美周公摄政,虽遭四方流言、幼主致疑,却处变不惊,王业终成,而又功成还政,圣德无瑕。闻一多《匡斋尺牍》则以为,诗中的“公孙”究竟是豳公的几世孙,“我们是无法知道的”,故只要将他看作是“某位贵族”即可。闻一多还依据“德音”在《诗经》中的运用,多见于“表明男女关系”,而推测这是一位妻子,对体胖而性情“和易”“滑稽”的贵族丈夫开玩笑的诗。

九罭原文,九罭翻译,九罭课件

九罭 先秦,诗 译文及注释 佚名 译文细眼渔网去捕捞,鳟鱼鲂鱼都打到。路上遇见官老爷,锦绣礼服真美妙。大雁高飞沿洲渚,老爷归去没处住,留您两夜在此宿。大雁高飞沿河岸,老爷去了不回还,留您在此住两晚。把您礼服保留啊,我的老爷别走啊,不要让我悲愁啊! 注释1.九罭(yù):网眼较小的渔网。九,虚数,表示网眼很多。2.鳟鲂:鱼的两个种类。3.觏(gòu):碰见。4.衮(gǔn)衣:古时礼服,一般为君主或高级官员所穿。5.遵渚:沿着沙洲。6.女(rǔ):汝。你。信处:再住一夜称信;处,住宿。7.信处:住两夜。处:住宿8.陆:水边的陆地。9.信宿:同“信处”,住两夜。10.是以:因此。11.有:持有、留下。12.无以:不要让 鉴赏 佚名   全诗三章,运用象征指代的手法,以“九罭”指代周密的安排布置,以“鳟鲂”来指代客人的身份地位。相衬之下,主人地位卑微,客人身份尊贵。后面以“衮衣绣裳”指代客人,地位比“黻衣绣裳”更高。正因为其尊贵无比,所以仅用服饰指代,宛如用“三百赤芾”来比喻新提拔的大夫一般。正是采用了这种层层推进的结构,这首诗才取得了较强的抒情效果。   第一章是先果后因。“九罭之鱼,鳟鲂。”急急忙忙拿了细网眼的渔网去捕鳟鱼、鲂鱼,是因为“我觏之子,衮衣绣裳”,那位穿着礼服的高级官员来了。用细眼网捕鱼,志在必得,大小鱼不漏网。只点明“鳟鲂”,专取美味,不顾其余。一开始就把主人殷勤、诚恳待客的心情诉说出来了。   第二章和第三章,基本上是语义反覆。鸿雁留宿沙洲水边,第二天就飞走了,不会在原地住两夜的。诗人用这个自然现象,比喻那位因公出差到此的高级官员:在此地住一晚,明天就要走了。但是,人不能与鸿雁相同。难得一聚,不必匆匆而别。“於女信处”、“於女信宿”,意思是:请您再住一晚吧!挽留的诚意与巧妙的比喻结合,情见乎辞。   最后一章直抒胸臆。“是以有衮衣兮,无以我公归兮”两句,用当时下层官员、百姓挽留高级官员的方式:把高级官员的礼服留下来,表达诚恳的挽留。这种风习,到后代演变成“留靴”:硬把离任官员的靴子留下,表示实在不愿让他离去。当然,一旦成习俗,真情实意便减弱,甚至只成为一种形式了。最后一句“无使我心悲兮!”正面点出全诗感情核心:因高级官员离去而悲伤。至此,感情的积累到了坦率暴露的结局,这是前面捕鱼、以雁喻人、多住一晚等活动中流贯感情的积聚,到最后总爆发。由于这个感情总爆发,使读者回顾上文的言行,更感挽留客人的心情诚恳真实,并非虚饰之词。结构安排的层层推进,按时序的叙述,使这首诗取得较强烈的抒情效果。 ###创作背景 佚名   关于《九罭》一诗的主旨。有人认为,《九罭》是《伐柯》姐妹篇,都是赞美周公的;《毛诗序》说:“《九罭》,美周公也。周大夫刺朝廷之不知也。”朱熹《诗集传》说:“此亦周公居东之时,东人喜得见之。”这都是推测之辞。因为根据诗的文本,并不能落实到时、地、人,所以指实本事并不能令人信服。细味诗意,当如闻一多《风诗类钞》所说“这是燕饮时主人所赋留客的诗”。   另一种说法是,《九罭》是主人宴请高级官员宴会上唱的歌。“衮衣绣裳”指的是穿着华丽礼服的大官。衮衣,在周代是君王或上公才能穿的礼服,后来也泛指高级官员的礼服了。诗的作者地位比较低,遇到高级官员来访,十分高兴,打鱼设宴招待,请这位高级官员多住几天,好好玩一玩,更多聚谈。周代风习,宴会上主人客人都唱歌表情述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