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仲子原文,将仲子翻译,将仲子课件

将仲子 先秦,诗 译文及注释 佚名 译文仲子哥啊你听我说,别翻越我家门户,别折了我种的杞树。哪是舍不得杞树啊,我是害怕我的父母。仲子哥实在让我牵挂,但父母的话也让我害怕。仲子哥啊你听我讲,别翻越我家围墙,别折了我种的绿桑。哪是舍不得桑树啊,我是害怕我的兄长。仲子哥实在让我牵挂,但兄长的话也让我害怕。仲子哥啊你听我言,别越过我家菜园,别折了我种的青檀。哪是舍不得檀树啊,我是害怕邻人毁谗。仲子哥实在让我牵挂,但邻人毁谗也让我害怕。 注释⑴将(qiāng):愿,请。一说发语词。仲子:兄弟排行第二的称“仲”。⑵逾:翻越。里,居也,五家为邻,五邻为里,里外有墙。越过里墙。⑶杞(qǐ):木名,即杞柳。又名“榉”。落叶乔木,树如柳叶,木质坚实。树:种植。一说树桑、树檀,即桑树、檀树,倒文以协韵。⑷爱:吝惜。⑸怀:思念。⑹檀:木名,常绿乔木。一名“紫檀” 鉴赏 佚名   《郑风·将仲子》所表现的,便正是一位青年女子在春秋时期社会舆论压迫下的畏惧、矛盾心理。首章开口即是突兀而发的呼告之语:“将仲子兮,无逾我里,无折我树杞!”这呼告初听令人摸不着头脑,细细品味又不免莞尔而笑:诗行中分明透露着,有一对青年男女正要私下相会。热恋中的男子(仲子)大约有点情急,竞提出了要翻墙过园前来相会的方案。这可把女子吓坏了,须知“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是要遭父母、国人轻贱和斥骂的;她想:“倘若心上人也如此鲁莽,可教我把脸儿往哪里搁?”于是便有了开章那三句的突发呼告。这呼告是温婉的,一个“将”(愿)字,正传达着女子心间的几多情意;但它又是坚决的,那两个“无”(不要)字,简直没有商量的余地。如果读者读得再深入些,当还能想见女主人公此刻因惶急而变得苍白的面容,还有“仲子”那因被拒绝而失望的神情。   这失望也为女主人公感觉到了,诗中由此跳出了一节绝妙的内心表白:“岂敢爱之?畏我父母。仲可怀也,父母之言,亦可畏也。”前一句反问问得蹊跷,正显出了女主人公的细心处,她唯恐“无折我树杞”的求告,会被心上人误会,故又赶紧声明:“岂敢爱之?畏我父母。”——我不是吝惜杞树,我只是怕我父母知道;因此虽然爱着你,却不能让你翻墙折杞前来,我实在是迫不得已啊。这番对心上人作解释的自白,一个“畏”字,吐露着她对父母的斥责,竟是如何的胆战心惊。这样一来,仲子却也不是完全绝望。“仲可怀也”三句表明,可怜的女主人公在担心之余,毕竟又给了心上人以温言软语的安慰:“我实在是天天想着你呀,只是父母的斥骂,也实在让我害怕呀……”话语絮絮、口角传情,似乎是安慰,又似乎是求助,活脱脱画出了热恋中少女那既痴情、又担忧的情态。   第二、三两章初看只是对首章的重复,其实却是情意抒写上的层层递进。从女主人公呼告的“无逾我里”,到“无逾我墙”、“无逾我园”,可推测她那热恋中的“仲子”,已怎样不顾一切地翻墙逾园、越来越近。但男子可以鲁莽行动,女子却受不了为人轻贱的闲话。所以女主人公的畏惧也随之扩展,由“畏我父母”至于“畏我诸兄”,最后“畏”到左邻右舍的“人之多言”。让人觉得那似乎是一张无形的大网,从家庭一直布向社会,谁也无法挣得脱它。这就是不准青年男女恋爱、私会的礼法之网,它经了“父母”、“诸兄”和“人之多言”的重重围裹,已变得多么森严和可怕。由此品味女主人公的呼告之语,也难怪一次比一次显得急切和焦灼了——她实在孤立无助,难于面对这众口嚣嚣的舆论压力。   字面上只见女主人公的告求和疑惧,诗行中却历历可见“仲子”的神情音容:那试图逾墙来会的鲁莽,那被劝止引发的不快,以及唯恐惊动父母、兄弟、邻居的犹豫,连同女主人公既爱又怕的情态,俱可于诗中得之。中国古代诗论,特别推重诗的“情中景”“景中情”,《将仲子》所创造的,正是这种情中见景的高妙诗境。 ###创作背景 佚名   关于此诗的背景,《毛诗序》云:“《将仲子》,刺庄公也。不胜其母,以害其弟。弟叔失道而公弗制,祭仲谏而公弗听,小不忍以致大乱焉。”郑笺:“庄公之母,谓武姜。生庄公及弟叔段,段好勇而无礼。公不早为之所,而使骄慢。”认为是讽刺郑庄公的,但后人多不赞同这种观点。朱熹《诗集传》引郑樵《诗辨妄》的观点,认为“此淫奔之辞”。对这种观点,清人姚际恒和方玉润都提出反驳。现代学者一般认为这是一位热恋中的少女在旧礼教的束缚下,用婉转的方式请情人不要前来相会的情诗。   先秦时代的男女交往,大约经历了防范相对宽松,到逐渐森严的变化过程。《周礼·地官·媒氏》称:“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可知在周代,还为男女青年的恋爱、婚配,保留了特定季令的选择自由。但一过“中春”,再要私相交往,则要被斥为“淫奔”的。到了春秋、战国之际,男女之防就严格多了。《孟子·滕文公下》说:“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连“钻穴隙”偷看那么一下,都要遭人贱骂,可见社会舆论已何其严厉。《郑风·将仲子》中的女主人公正是鉴于这种压力,不敢让心上人跳墙来家中相会,只好婉言相拒,但她又深深地爱着小伙子,于是以此诗表达她又爱又怕、战战兢兢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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缁衣 先秦,诗 译文及注释 佚名 译文看我夫君穿上那黑色礼服多么得体,破了我又为他新作一件像样的衣衫。我颠着一双小脚送到他执教的书馆,等他回家来我捧上精美丰盛的晚餐。看我夫君穿上那黑色礼服多么美好,破了我又为他新作一件像样的罩袍。我颠着一双小脚送到他执教的书馆,等他回家来我捧上精美丰盛的菜肴。看我夫君穿上那黑色礼服多么舒展,破了我又为他新作一件像样的罩衫。我颠着一双小脚送到他执教的书馆,等他回家来我端上一桌丰盛的好饭。 注释⑴缁(zī)衣:黑色的衣服,当时卿大夫到官署所穿的衣服。宜:合适。指衣服合身。⑵敝:坏。改为、改造、改作:这是随着衣服的破烂程度而说的,以见其关心。⑶适:往。馆:官舍。⑷粲(càn):形容新衣鲜明的样子。一说餐的假借。⑸好:指缁衣美好。⑹席(xí):宽大舒适。古以宽大为美 鉴赏 佚名   这首诗中洋溢着一种温馨的亲情,因此,与其说这是一首描写国君与臣下关系的诗,还不如说这是一首写家庭亲情的诗更为确切。当代不少学者认为,这是一首赠衣诗。诗中“予”的身份,看来像是穿缁衣的人之妻妾。孔颖达《毛诗正义》说:“卿士旦朝于王,服皮弁,不服缁衣。退适治事之馆,释皮弁而服(缁衣),以听其所朝之政也。”说明古代卿大夫到官署理事(古称私朝),要穿上黑色朝服。诗中所咏的黑色朝服看来是抒情主人公亲手缝制的,所以她极口称赞丈夫穿上朝服是如何合体,如何称身,称颂之词无以复加。她又一而再,再而三地表示:如果这件朝服破旧了,我将再为你做新的。还再三叮嘱:你去官署办完公事回来,我就给你试穿刚做好的新衣,真是一往而情深。表面上看来,诗中写的只是普普通通的赠衣,而骨子里却唱出了一位妻子深深挚爱自己丈夫的心声。   全诗共三章,直叙其事,属赋体,采用的是《诗经》中常见的复沓联章形式。诗中形容缁衣之合身,虽用了三个形容词:“宜”、“好”、“席”,实际上都是一个意思,无非是说,好得不能再好;准备为丈夫改制新的朝衣,也用了三个动词:“改为”、“改造”、“改作”,实际上也都是一个意思,只是变换语气而已。每章的最后两句都是相同的。全诗用的是夫妻之间日常所说的话语,一唱而三叹,把抒情主人公对丈夫无微不至的体贴之情刻画得淋漓尽致。 ###创作背景 佚名   《郑风·缁衣》这首诗,旧说多以为这是赞美郑武公好贤之德的诗篇。《毛诗序》谓:“美武公也。父子并为周司徒,善于其职,国人宜之,故美其德,以明有国善善之功焉”。郑笺云:“父谓武公父桓公也。司徒之职,掌十二敎。善善者,治之有功也。郑国之人皆谓桓公、武公居司徒之官正得其宜。”   这首诗虽然在近现代《诗经》选本中很少见到,可在古代典籍中却不时提到。《礼记》中就有“好贤如《缁衣》”和“于《缁衣》见好贤之至”的记载(转引自《诗集传》)。郑国开国之君郑桓公为周幽王时的司徒,他的儿子郑武公则为周平王时的司徒。因此,唐代司马贞在《史记索隐》的《郑世家》“述赞”中说:“厉王之子。得封于郑。代职司徒,《缁衣》在咏。”宋代的朱熹在《诗集传》中说:“旧说,郑桓公、武公,相继为周司徒,善于其职,周人爱之,故作是诗。”他似乎是赞成这一“旧说”的。而清代的姚际恒、方玉润则以为这是“美武公好贤之诗”(《诗经原始》)。当代学者高亨先生也同意此说。他说:“郑国某一统治贵族遇有贤士来归,则为他安排馆舍,供给衣食,并亲自去看他。这首诗就是叙写此事”(《诗经今注》)。至于郑国统治者是真“好贤”,还是政治手腕,论者也是有不同看法的。如王夫之就认为:“《缁衣》之诗,王子友(桓公)之工其术以歆天下者也。”(《诗广传》)意思是,所谓“好贤”,乃是巩固其统治地位的权术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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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中有麻 先秦,诗 译文及注释 佚名 译文土坡上一片大麻,有郎的深情留下。有郎的深情留下,盼望郎来的步伐。土坡上一片麦田,有郎的爱意缠绵。有郎的爱意缠绵,盼望郎再来野宴。土坡上一片李林,有郎的真情爱心。有郎的真情爱心,他赠送佩玉晶莹。 注释1.麻:大麻,一年生草本植物,皮可绩为布者,古时种植以其皮织布做衣,子可食。2.留:一说停留、留住之留;一说指刘姓;一说为借“懰”,美好之意。子嗟:人名。一说对那个男子的尊称。3.将(qiāng):请;愿;希望。施施:施予,帮助,有恩惠、惠予之意。一说慢行貌,一说高兴貌。4.子国:人名。诗中子嗟、子国、之子与《鄘风·桑中》之所言“孟姜”“孟弋”“孟庸”同一手法,均是刘氏一人数名。一说“子国”为“子嗟”父,“之子”即子嗟。又说“嗟、国”皆为语气助词。5.食:吃饭。6.贻:赠。佩玖:佩玉名。玖,次于玉的黑石 鉴赏 佚名   按照多数学者的说法,这是一首情诗,是以一个姑娘的口吻写出来的。诗中提到的事件,恰恰是姑娘与情郎激情幽会的地点:“丘中有麻”“丘中有麦”“丘中有李”,那一蓬蓬高与肩齐的大麻地,那一片片密密的麦田垅间,那一棵棵绿荫浓郁的李子树下,都是姑娘与情郎情爱激发的地方。所以,当姑娘回味这种强烈的情爱行为时,总也忘不了那个神奇的地方。尤其是诗的第一、二章,都有“彼留子”的明确指涉。而第一章的“将其来施施”,第二章的“将其来食”,更明确地写出,姑娘与情郎的幽会不仅仅是一次,而是多次。他们在大麻地里、小麦垅头、李子树下,演出过一次次激情的戏剧,付出了整个身心。他们的情爱是真实的,也是牢固的。他们并没有追求一次性的疯狂,而是让纯真的爱掀起一层又一层的热浪,永久地持续。第三章的最后,写到“彼留之子,贻我佩玖”,用物质的形式(佩玉),把非物质的关系(情爱)确定下来,以玉的坚贞纯洁牢固,表示两人的爱情的永恒。可以想像,接着下去,姑娘将与情郎共偕连理,成家育子,延续生命。一个新的家庭,将延续那一段热烈纯真的爱情。这就是姑娘在歌唱爱情时寄托的热望。   这首诗表现了二千多年前黄土高原上那对青年男女的柔情蜜意。其情绪热烈大胆,敢于把与情郎幽会的地点一一唱出,既显示姑娘的纯朴天真,又表达俩人的情深意绵。敢爱,敢于歌唱爱,这本身就是可敬的。 ###创作背景 佚名   关于《王风·丘中有麻》这首诗,历代学者有三种解释:第一种观点认为是思贤之诗。《毛诗序》阐述此诗时说:“庄王不明,贤人放逐,国人思之,而作是诗。”三家诗都解释为思贤之作。第二种观点认为是私奔之诗。宋代理学家朱熹在《诗集传》中力排众议,肯定此诗是“女子盼望与所私者相会”的情诗。第三种说法认为是招贤偕隐诗。方玉润持此观点。而现代多数学者认为,《王风·丘中有麻》是一首情诗。在《诗经》时代,男女之间的情爱关系,比较宽松自由。特别是农村男女青年自由交往,野外幽会,相当普遍。这并不是后来儒家君子所指斥的淫乱,而是青年男女择偶的一种正常方式。这和中国有些少数民族,近几十年来还保存着的对歌择偶、赛马择偶一样,带有原始民族婚配的形式。《王风·丘中有麻》正是这种原始择偶婚配形式的反映。有研究者对此诗的背景本事作如此设定:一位女子请一位男子帮忙种麻,相互认识,后来又请男子父亲吃饭,第二年李子熟时,男子送女子佩玉,二人定情,于是女子以此诗叙述与男子定情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