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蝃蝀原文,蝃蝀翻译,蝃蝀课件
蝃蝀 先秦,诗 译文及注释 佚名 译文一条彩虹出东方,没人胆敢将它指。一个女子出嫁了,远离父母和兄弟。 朝虹出现在西方,整早都是濛濛雨。一个女子出嫁了,远离兄弟和父母。 这样一个恶女子啊,破坏婚姻好礼仪啊!太没贞信太无理啊!父母之命不知依啊! 注释① 蝃蝀(音“弟东”):彩虹,爱情与婚姻的象征。在东:彩虹出现在东方。② 有行:指出嫁。③ 隮 (音“积”):一说升云,一说虹。崇朝:终朝,整个早晨,指从日出到吃早餐的时候。④ 乃如之人:像这样的人。怀:古与“坏”通用,败坏,破坏。昏姻:婚姻。⑤ 大:太。信:贞信,贞节。命:父母之命。:鄘 ,音“庸”,中国周代诸侯国名,在今河南省汲县北 鉴赏 佚名 此诗开端“蝃蝀在东,莫之敢指”是起兴,写彩虹出现在东方。古人因缺乏自然知识,以为虹的产生是由于阴阳不和,婚姻错乱,因而将它视作淫邪之气,如刘熙云:“淫风流行,男美于女,女美于男,互相奔随之时,则此气盛。”(《释名》)彩虹在东边出现,自然是一件令人忌讳的事,所以大家都“莫之敢指”。接下去引出正文:“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单这两句似乎看不出诗人的褒贬之意,然联系前面的起兴,诗人无疑是将淫邪的美人虹来象征这个出嫁的女子。所以前两句虽是兴,但兴中兼比,比兴合一,诗的讽意在不言中也就显露了出来。“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二句亦见于《诗经》的《邶风·泉水》和《卫风·竹竿》,很可能是当时陈语,因而多引用之。 次章是首章的复叠。隮,亦指虹。所以“朝隮于西”接下便有“崇朝其雨”之句。说了暮虹,又说朝虹,这样反反复复,诗人就是旨在强调这个出嫁女子婚姻的错乱。 第三章点明题目。“乃如之人也,怀昏姻也”,意思就是说:“像这样的女人啊,破坏婚姻礼仪啊。”如此刻薄斥骂的语气,表明了诗人对私奔行为的愤愤不平。这种愤愤不平基于两点,一是“大无信也”,即私奔者只知思男女之欲,而不能自守贞信之节;二是“不知命也”,即私奔者背人道、逆天理,不知婚姻当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从全诗结构看,前两章是蓄势,此章为跌出。第一、第二章的横断不即下,欲说又不直说,为此章蓄足了力量,故一经跌出,语意自然强烈。此章四句末尾语助词“也”字的连用,也进一步烘托出诗人对破坏婚姻制度的私奔行为的痛心疾首。 按现代人的眼光来看,这个不从母命的私奔女子,其实正是一个反抗礼教制度、争取婚姻自由的勇敢女性。封建社会对婚丧喜庆有着极其严格的礼仪规定,如婚事就得依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当事人无权自主择偶。《齐风·南山》中的“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就反映了当时周代社会的婚姻规范。或许此诗的女主人公就是《鄘风·柏舟》中那个大声疾呼“之死矢靡它”的少女,在得不到父母体谅的情况下,为追求爱情的幸福,义无反顾地私奔到意中人那里自主结合。这种大胆的私奔行为无疑为封建礼教所不容,所以一些所谓的正人君子便将她视作淫妇而进行严厉地斥责。从诗中两引当时陈语“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来看,她的这种愤怒的抗争也没有得到人们的普遍同情,诗中所谓的“莫之敢指”,实际正是千夫所指。“千夫所指,无病而死。”她尽管走出了这反抗的一步,但其悲惨的结局是不难想像的。孔子说“诗可以观”,这首诗便表现了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诗的现实意义就在于此。 ###创作背景 佚名 这是一首对某个私奔女子的讽刺诗,意在谴责她不按婚配之道行事的行为。《毛诗序》以为:“《蝃蝀》,止奔也。卫文公能以道化其民,淫奔之耻,国人不齿也。”《后汉书·杨赐传》唐李贤注引《韩诗序》云:“《蝃蝀》,刺奔女也。”宋朱熹《诗集传》也以为“此刺淫奔之诗”。作诗者的意图很明白,是想通过反面说教,以规范当时的礼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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鹑之奔奔 先秦,诗 译文及注释 佚名 译文鹌鹑尚且双双飞,喜鹊也是成双对。这人心地不善良,为何以他为兄长。喜鹊尚且成双对,鹌鹑也是双双飞。这人丝毫没良心,为何把他当国君。 注释⑴鄘(yōng):中国周代诸侯国名,在今河南省汲县北。⑵鹑:鸟名,即鹌鹑。大如小鸡,头细而无尾,毛有斑点。奔奔:跳跃奔走。⑶鹊:喜鹊。彊(qiáng)彊:翩翩飞翔。奔奔、彊彊,都是形容鹑鹊居有常匹,飞则相随的样子。⑷无良:不善。⑸我:“何”之借字,古音我、何相通。一说为人称代词。⑹君:君主,一说君子 鉴赏 佚名 全诗两章,每章四句,均以“鹑之奔奔”与“鹊之强强”起兴,极言禽兽尚有固定的配偶,而诗中男主人公的行为可谓腐朽堕落、禽兽不如,枉为“兄”“君”。全诗两章只有“兄”“君”两字不重复,虽然诗人不敢不以之为“兄”、以之为“君”,貌似温柔敦厚,实则拈出“兄”“君”两字,无异于对男主人公进行口诛笔伐,畅快直切、鞭辟入里。 此诗作者可能是一位女子,她唾弃那被她尊重,却品德败坏的男人“鹑鹊之不若”。意思是鹑鹊尚知居则常匹,飞则相随的道理。而这位被她尊敬的男人,却败坏纲常,乱伦无道,肆意妄为,是一个禽兽不如的东西。而她却一直把他当作兄长、君子,岂知他并非谦谦善良之人,长而不尊,令她感到非常痛心。于是,她一怒之下,做诗斥之,以舒其愤。此诗的主旨应该立足于“女斥男”的根本之上。 全诗以比兴手法,告诫人们鹑鹊尚知居有常匹,飞有常偶,可诗中的“无良”之人,反不如禽兽,而作者还错把他当作君子一样的兄长。作者据此,将“无良”之人与禽兽对待爱情、婚姻的感情与态度,构成了一种强劲的反比之势,加强了诗歌的批判力量。 全诗虽然只有两章八句,并没有直接对男主人公的形象进行任何客观的描写,却能使其形象非常鲜明而且突出。这根源于诗歌文本所构筑出的剧烈而又异常强大的情感落差,此种落差来源于人与禽兽对待异性配偶的不同态度,这种态度的不同造成了这种巨大而有悬殊的逆向对比关系。从而使男主人公的恶劣形象直接迎面袭来,令人不寒而栗却又厌恶透顶。 诗歌上下两章前两句完全一样,只是位置发生了改变,却能给人造成一种回环与交错的感觉。每章后两句,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却避免了反复咏唱时容易引起的单调的感觉。这对这种重章叠句的诗歌来说,应该是《诗经·国风》中的一种重要的艺术策略。 ###创作背景 佚名 这首诗的背景,古今学者多持讽刺诗之说,而对于诗歌的讽刺对象及诗的作者则有争论。历代学者多认为此诗为谴责、讽刺卫国国君而作,因宣姜与公子顽之相伴相随,有失美德,多为卫人讽刺,故有此诗。《毛诗序》谓此诗为“刺卫宣姜”之作,说“卫人以为宣姜鹑鹊之不若也”。《诗集传》基本赞同此说。魏源《诗序集义》《诗古微》、方玉润《诗经原始》、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黄节《诗旨纂辞》等认为诗中“兄”与“君”同指一人,均指卫宣公姬晋,作诗者当是卫宣公的庶弟左公子泄、右公子职。根据《史记·卫康叔世家》等书记载,卫宣公纳太子伋聘妻为妇,又听信谗言杀害了伋与伋的庶弟寿。今人金启华《国风今译》解释这首诗是“女子对坏男人的斥责”。樊树云《诗经全译注》在讽刺诗外另立新说,认为“这是一首对旧婚姻制度的控诉诗。一个女子看到鸟相追随、自由飞翔,联想到自己嫁给一个非出己愿的心地丑恶的丈夫,而作此诗。”藉诗意可以推测,此诗可能是一位被玩弄的女子遭受伪君子欺辱之后的愤恨之作;也可能是一位遭弃的妇人对其丈夫朝三暮四,甚至败坏天伦的行为的痛斥;或者是一位女子对其丧失道德的近亲兄长的唾骂;如若再生发一下,还有可能是一位妓女对自己所听信的一位善于游戏于花丛中的薄情男子的怨愤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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